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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3000余在职教师立下“军令状” 向有偿补课说“NO”

阳光报 2017-09-29 01:08 大字

阳光讯(记者 杨泽星)日前,一则“白水在职教师签订《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的消息刷爆了朋友圈,对于承诺书中要求的八个“不”,白水市民及广大网友纷纷点赞,认为这一政策有效遏制了“课堂学不到,课后花钱学”的不良作风。

“教育关乎民生,教育是爱心工程,教师这个职业在人民心中是神圣伟大的。但是在往年监察中,我们发现部分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给学生补课并收取一定费用。这种行为是不对的,造成了教育的不平等,影响了教育事业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白水县教育局监察室工作人员王军介绍,由于在外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只有很少一部分,往年也没有相关政策,发现后也不好处理。为此,白水县教育局研究后决定,今年九月开学季与全县3100余名在职教师签订了《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王军说,“以后我们对于有偿补课处罚也有了依据。同时,我们还在各学校门口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白水县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中,明确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不得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不得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不得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不得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不得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不得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等规定。签下承诺书后,教师若违反承诺,则自愿接受组织的处理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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