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天价片酬 广电总局出“重拳”
本报特稿 一直以来,国家广电总局不断对演员高片酬乱象进行整治。有消息称,广电总局或将在近期发布新规;这是继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介入影视行业“阴阳合同”事件后,广电总局再次对高片酬进行重拳出击。
据了解,广电总局主要整治内容有,网络平台购买大古装剧每集不能超800万,现代剧根据演员和制作每集不得超过600万、400万和300万;剧集在制作完成送审后,在拿到发行许可证前必须将剧组整体预算上报至广电总局,同时还要附带所有获得报酬的演员账户的银行账单,若演员片酬超过了剧集整体预算的40%将禁止发放发行许可证。
事实上,40%的片酬比例并不是最近才有的规定。早在2017年9月,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
近年来,演员片酬过高已成为影视行业的普遍性问题,据著名编剧高满堂曾斥责一些明星一部戏的片酬能够占到总投资的80%,导致剧集后期制作困难。同时,高片酬伴随着高税收,这无论对演员还是制片方都是不小的压力。有影视业内的专业人士表示,新规里的“杀手锏”并不是片酬比例,而是“禁止发放发行许可证”;若此次给平台设置购剧价格上限,在加上禁止发放发行许可证,“双管齐下”或许才能起到真正的整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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