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明星“发财树”: 演艺是根基赚钱靠
蔡依林核心提示
新年到来,各类盘点也纷至沓来,内地和港台明星的收入榜也相继出炉。在各种榜单中笔者发现,靠影视剧、小品等发家的明星,在积攒了一定人气后就不再把演艺主业当成收入的主要来源。
名气越大,明星越有资本“不务正业”—— —来自演艺事业之外的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例相对越高。
2010年港台明星收入前三季军:S.H.E119个广告6539万元(占总收入79%)亚军:蔡依林15个广告6979万元(占总收入70%)冠军:周杰伦10个广告8283万元(占总收入45%)
广告代言
(精力投入15%,收入回报60%)
广告代言对于明星而言是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却不需要花费太多的精力。不过慎重选择广告则是明星经纪人给明星把关的重要环节,如果只看重收益而随意选择广告,可能会导致一个“烂根”影响一棵树的成长。
例证:赵忠祥
自2009年,赵忠祥主持的“壮骨拔毒贴”电视片被指属于“国家禁止的变相医疗广告”后,他只要登上各大媒体娱乐头条,必定和“虚假广告”、广告门”相关,人气下滑 、形象损失惨重,恐怕他再想接广告,身价已不能同日而语。
演艺主业
(精力投入70%,收入回报30%)
虽然片酬在整体收入中不占大头,但对于一线明星来说,保证每年有几个像样的作品,是保证人气的第一要素。如果这个根基不打好,商业代言之类的外快也就没有保障。作品的知名度决定着总收入的蛋糕能做多大。
例证:王宝强从《士兵突击》(2006年),到《集结号》(2007年)以及2008年的电视剧《我的兄弟叫顺溜》。王
宝强在这三年事业高峰期接到的广告代言增多,比如汽车东风小康 、果汁 、致富网站等。
但自2008年后,随着王宝 强影视剧作品的减少,以及代表性作品的缺失,其广告代言也随之减少,粗略统计,期间他代言的广告仅有某电脑学校和龙虾广告,能够被人所熟知的广告代言实在是屈指可数。
笔者采访多位明星经纪人获悉,一个事业均衡发展的明星(俗称一线明星)的收入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影视片酬 、广告代言费 、品牌活动 、个唱或商演费。不同的明星,以上几部分的收入构成所占比重也不尽相同。
但总的来说,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 — 在收入来源的这几部分中,劳动量”和“创造价值”是倒挂的。
多位经纪人还为笔者勾勒出了一线明星收入构成最佳的比例图,他们表示,如果明星的投入产出能与此比例一致,则能保持良性的循环。
二线
他们的工作主要是以拍戏为主,这是丢不掉的主业,片酬占他们收入的50%以上;而广告代言只占到40%,其他商业活动占10%。
因为他们接的广告数量有限,远远比不上一线明星,因此,他们要在主业上保证质量,塑造好的角色,凭借主业跻身一线行列。
三线
他们的收入构成是均等的,片酬 、代言费 、活动费各占三分之一。
对他们来说有戏就接,有广告就接,有商业活动就参加。
大型活动
(精力投入15%,收入回报10%)
在影响力大的大型活动中亮相,也是明星增强人气的工作部分之一,比如上春晚等大型晚
会,参加《快乐大本营》等收视率
高的综艺节目等。很多明星不计报酬地参加这些节目,也主要图“名气”的提升。
例证:小沈阳、郭冬临
相比影视明星,相声小品演员对于品牌活动的依赖更强,比如小沈阳作为靠春晚出头的新秀,类似活动对他人气的影响比重要超过50%。
而郭冬临基本就因为连年上春晚,一直能保持高的曝光度,不用做别的工作,只靠洗衣粉等代言就能丰衣足食了。
特殊案例
当艺人的身份向投资人等方向转变时,他们的收入构成比例将有特殊的变化—— —投资回报将占据收入的大部分,演艺主业已经退到更加次要的地位。
圈内比较有代表性的艺人有赵本山,范冰冰和潘长江,他们都经营自己的公司或工作室。
按照三人的收入比例进行平均,投资收入回报占到了60%,演艺主业 、广告代言和大型活动分别为15% 、20% 、5%。
(寿鹏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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