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扎实落实贫困户生态护林员政策
本报讯(通讯员 梁进兴)为充分将林业工作发展和提高贫困户收入相结合,宜君县扎实落实生态功能区贫困户护林政策助力脱贫攻坚。自2016年12月宜君县实行贫困户生态护林员补助政策以来,已累计向贫困户生态护林员发放工资522.5万元。
制定制度和明确职责。宜君县按照政策要求,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的通知》,并按照“县建、站聘、乡管、村用”的原则,逐级明确责任,科学开展工作。
明确选聘对象和发放标准。严格按照“公告、申报、审核、考察、评定、公示、聘用”的程序,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由起初选聘的81名增加到现在的350名生态护林员,选聘的生态护林员年龄一般在18-60周岁,规定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签订合同和巡护任务工作。县林业工作站与生态护林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容包括管护范围、面积(不少于500亩),生态护林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护林员要认真填写巡护日志,每月巡护天数不少于20天,可用手机等通信设备向管理人员报告巡护轨迹、管护区域发现的异常情况等。
明确考核程序。每月乡镇对生态护林员考勤合格后,上报县林业工作站,由县站根据考核结果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工资直接汇入本人惠农一卡通或银行账户,严禁发放现金或由他人代领。
做好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林业法律、护林基础知识、职业道德、森林防火、林地林木保护管理等。
脱贫后相关规定。精准识别数据清洗后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不履行职责的生态护林员,必须立即解聘并终止合同,按有关原则和条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重新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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