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铜川反馈“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情况 铜川市污水处理厂最长溢流72小时 严重影响漆水河水质

华商报 2019-12-07 01:22 大字

2019年8月15日至9月3日,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铜川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9年12月6日向铜川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100件群众信访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

督察认为,铜川市把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标任务,狠抓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2019年9月8日,督察组交办的100件群众信访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共责令整改32家,立案查处11家。

雨污分流不彻底 生活污水直排水源地整治全省倒数第三

铜川市督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巨大。

重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2017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铜川市水环境质量在全省排名一直靠后,地表水和重要考核断面水质难以稳定达标”。截至督察进驻时,漆、沮两河排污口未全部并入市政管网,老城区污水管网破损严重,雨污分流不彻底,导致生活污水有直排现象。2018年以来,铜川市污水处理厂共计打开溢流口19次,最长溢流排放污水时间达72小时,严重影响漆水河水质。

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要求,关中地区现有燃气锅炉均应于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低氮改造,截至2019年8月,铜川市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任务仅完成18.6%。

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铜川市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完成率87.5%,位列全省倒数第三。宜君县西河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尚有170余亩耕地未彻底退出,一级保护区右岸隔离安全网未建设。

此外,王益区生态破坏面积达28.8公顷的佛爷沟采石场任务无明显进展,新区石仁村垃圾填埋场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长期混合填埋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

部分问题整改不严不实。新耀、北市区、宜君县等三个垃圾填埋场虽实施了地下水水质定期监测,但相关职能部门及运营单位均未就水质指标超标问题作出相应处置。

2017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铜川市河道管理办法》于2015年10月已经废止,但新《办法》至督察时未颁布,河道监管工作形成空档”问题,截至督察“回头看”,相关河道管理办法仍未出台。

大气污染防治不容乐观

10年以上无烟煤场未重点监管

铜川市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形势仍不容乐观。

燃煤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违法储存、销售煤炭点排查取缔不够彻底,私设煤炭销售点、流动售煤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燃煤等问题仍普遍存在。铜川新区红彤彤无烟煤场经营长达10年以上,截至2018年底仍未纳入重点监管。

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铜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不力,建筑工地在线监测监控联网未按要求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汽修行业VOCs治理不到位。应于2018年完成的11家汽修企业VOCs治理,截至2019年7月底仍未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专项督察指出问题未得到全面整改。印台区对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指出的问题重视不足,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的力度不够,空气质量指标反弹较大。

>>督察要求

6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省委、省政府

督察强调,铜川市委、市政府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6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此外,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铜川市委、市政府处理。华商报记者 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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