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明确抓好十四项重点工作
近日,铜川市政府出台《2020年铜川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到2020年12月底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重点将抓好以下十四项工作:
一、完善法规制度
出台《铜川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铜川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铜川市城市非常规水管理办法》等办法,制定城市节水奖惩办法和“三同时”管理办法,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依法管水,依法节水。
二、城市节水机构依法履责
成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明确节水管理机构职责,严格履行对城市供水、用水单位的节水监督检查、指导管理,科学规范管水。
三、建立节水财政投入制度
建立稳定的节水专项财政制度,确保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节水型器具普及、节水科研、节水宣传教育等活动顺利开展。
四、落实城市节水规划
依据《铜川市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2018-2035)》,将城市节水落实到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建设、管理各个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
五、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将城市节水与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有机结合,涉水的新、改、扩建项目在“一书两证”和竣工验收等环节均有海绵城市专项审核。
六、加强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
在建立科学合理用水定额的基础上,对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超定额累进加价。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计划用水率不低于90%。
七、严格自备水管理
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和自备水管理,精准统计建成区自备水取水量,自备水计划取水率不低于90%,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关停率100%。
八、提高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
加快推进铜川市漆水河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加大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重点抓好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行业的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优先使用再生水,主城区再生水利用率≥20%。补齐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进雨污分流改造,重视雨水收集利用。
九、积极推进节水载体创建工作
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居民家庭积极选用节水型器具,淘汰和更换非节水型器具。重点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各区政府和市新区管委会各完成至少5个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单位创建,耀州区政府、王益区政府和市新区管委会各完成至少2个节水型企业创建,确保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单位覆盖率≥10%,节水型企业覆盖率≥15%。
十、普及节水型器具
定期开展节水型器具检查,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覆盖率达80%以上,市场抽检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100%。
十一、加大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建立健全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加快推进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年内推行城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进一步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
十二、深入开展城市公共领域节水
大力开展公共机构供水管网系统、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城市园林绿化植物优先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和节水认证,深化公众节水意识,推动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年内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节水工程。
十三、提高工业企业节水水平
积极开展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工作,限制高耗水、高污染企业进入,加强工业企业节水管理,准确统计创建范围内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重复利用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3%(不含电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或年降低率≥5%。
十四、重视生态节水
建成区范围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水体要求,出境水质应达到Ⅴ类以上水质;建成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全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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