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办理
本报讯(通讯员 任得平)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掌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查办动向,对黑恶势力犯罪实施精准打击,今年以来,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职能优势,延伸监督触角,全面助推检察机关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截至目前,已完成提前介入侦查25件次。
提前介入侦查,优化检警协作。市检察机关通过主动介入和邀请介入,将提前介入侦查贯穿于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实现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全覆盖。通过派员提前介入侦查程序,提前了解案情、参与案件讨论,就侦查重点、证据收集、程序规范等问题提出建议,与公安机关共同研判案件性质、辨别违法与犯罪界限,找准取证方向,为侦查机关集中优势力量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提供强有力支持。既增强了合作意识,加深了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又紧密了工作支持和配合,形成了打击刑事犯罪的合力。
提前介入侦查,提高案件质量。市检察机关坚持类案引导和个案介入相结合,个案推进和整体提升双管齐下,不断提升涉黑涉恶案件质量。在类案引导方面,注重在执法办案理念、工作程序规范和类案侦查方向进行引导,同时认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寻求法律政策和实践上的解决办法。在介入个案时,及时说明每起犯罪在逮捕起诉需要哪些证据、证明力到什么程度等内容。在讨论分析案件性质时,认真说明案件事实和证据符合何罪的构成要件,并加强对新型犯罪案件的研究和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执法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前解决存在问题,尽力提高了涉黑涉恶案件侦办质量。
提前介入侦查,提升诉讼效率。借助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将案件存在的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加快了办案节奏,实现了涉黑涉恶案件的快捕、快诉。市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对案件证据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减少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延期审查起诉的次数,使涉黑涉恶案件在检察环节实现了快捕快诉,节省了司法资源、提升了诉讼效率。
提前介入侦查,强化侦查监督。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将侦查活动监督由事后监督转变为同步监督,动态、连续监督,由被动监督转变为主动监督。在引导过程中注重规范侦查人员的取证行为,防范违法取证现象和侵犯人权的行为发生,促进侦查活动监督更加具体深入,确保打击犯罪更加准确高效。同时,打破以往参与案件讨论的部分介入模式,积极探索向参加现场勘查、证据保全、强制措施适用等核心方向延伸,提升提前介入的全面性,将侦查活动监督的触角向核心方向延伸。印台区人民检察院、耀州区人民检察院在提前介入侦查时,认真核查是否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行为,将侦查监督的触角伸展到刑事诉讼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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