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法院利用微信瞄精准执行

铜川日报 2018-12-17 07:18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王兴平)12月6日19时35分,随着滴滴的信息声,被执行人崔某将一万元案件款转入执行法官微信账户。这是耀州区法院使用微信执行的一件典型案例。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微信这种智能通讯工具,成了人们社交和经济活动不可或缺的平台。如何运用这一现代工具推进案件执行?耀州区法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石某某与崔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耀州区法院判决崔某赔偿石某某医疗费等55000元。执行中,被执行人崔某远在榆林市横山经济开发区打工,崔某称,他白天领工,只有晚上才有时间,而且工期紧,不能请假回家处理案件。执行人员就要求其加微信,送达执行通知书,利用晚上下班时间给崔某讲解有关法律规定,指出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后果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有关规定通过微信送达。迫于压力,被执行人让其父亲代为履行10000元,并通过微信将剩余45000元转入。今年11月,耀州区法院又受理了王某申请执行崔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崔某承诺11月底履行工程款一万元,但至12月初,仍未履行。执行人员要求其按照承诺履行,但崔某以种种理由推拖。19时20分,执行员又打开了微信,向崔某讲明,如果再不履行,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电视台及区政府中心广场LED屏曝光。崔某思考了一会,在19时35分便将一万元案件款如数划转。至此,涉及被执行人崔某的两件案件执行完毕。

据统计,今年以来,耀州区法院通过微信联系被执行人执行案件12件,执行到位金额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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