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亩储煤场变良田

陕西日报 2018-08-30 06:23 大字

本报记者 吕贵民

铜川市新区咸丰路街道有个叫野狐坡的村子,这里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土地肥沃,尤其适宜种植小麦和油菜。

从2004年起,邻村的党某某未经国土部门批准,非法占用耕地90余亩建设储煤场,造成耕地长期损毁。10余年来,储煤场附近每到雨季,黑水横流,遇到刮风天气,扬尘四起。这个储煤场煤渣遍野,造成周边土地板结,农作物被污染。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反映强烈。期间,相关部门曾多次对党某某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但他却一直置若罔闻。

今年3月,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后,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新区检察室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对辖区内公益诉讼线索进行了全面摸排,在此过程中,发现党某某长期非法占用耕地开设储煤场,使耕地资源被严重破坏。经立案调查,并经铜川市检察院批准同意后,新区检察室向国土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铜川市国土资源局新区分局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聘请第三方对党某某的储煤场进行了勘测,认定党某某储煤场非法占用耕地91.398亩、其他农用地7.381亩。随后,铜川市国土资源局新区分局又委托第三方对耕地破坏程度进行了鉴定,认定属于对耕地种植条件的严重破坏,复垦估算总投资为187.35万元。

为尽快恢复土地原状,切实保护耕地资源,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新区检察室对案件跟进监督,督促及时复垦,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犯罪嫌疑人党某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经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新区检察室批准逮捕。

8月24日,记者在铜川市咸丰路街道野狐坡村发现,原有的储煤场已经被拆除,土地已恢复原貌,经过重新平整后具备耕种条件。当地群众告诉记者:“到9月就可以播种小麦了。”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殷军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一项全新的监督职能,通过提起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我们新区检察室严格落实诉前程序,督促相关部门正确履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和保障民生,用司法力量守护群众切身利益。新区检察室从诉前检察建议的发出,至土地复耕的结束,短短几个月时间,国土部门积极履职,对非法占用的土地收回并进行复垦,恢复土地原有价值,受到周边群众普遍赞誉,体现了公益诉讼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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