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的印章和房产所在位置咋不是同一个行政区? 花8000元办假证抵押 骗了“大姐”34万元
华商报讯(记者 袁小锋 郭强)8月17日上午,在铜川市公安局耀州分局永安路派出所,受害人家属抱着被骗走、后又被警方追回的34万元现金,激动得无以言表。民警张明川介绍说,7月6日下午,在锦阳坡十字路口,一名男子想从一名女子手中抢走房产证,女子报警后,民警细心查看发现房产证是假的,进而侦破男子诈骗女子34万元的案件。
房产证印章有问题
民警经查询确认造假
据民警张明川介绍,7月6日下午6时许,永安路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诈骗其34万元。民警迅速出警,发现嫌疑男子侯某正在与一名女子纠缠,并且试图将女子手中的一份房产证抢走。男子声称与该女子是朋友,将该女子叫大姐,但女子坚持说男子骗走她34万元,现在她前来追讨,但男子依然不还。民警感觉事情非常蹊跷,于是将两人带回派出所一并询问。
经询问,男子一开始表示房产证是在售楼部花8000元办理的。但细心的民警从房产证的印章和房产所在位置看出了问题。
“当时我发现房产证上显示,这套124平方米的房子位置在铜川新区,但房产证上前后两个印章却显示是耀州区住建局和房地产管理局的印章。虽然上面也有房产证编号,但我还是感觉这份房产证是假的。”张明川表示,随后他们到耀州区房管局查询,并且经过工作人员辨认,确认这份房产证是伪造的,因此怀疑嫌疑人侯某可能涉嫌诈骗。经过进一步审讯,侯某交代了他从今年4月份开始,先后数次从受害人张某某(女)处共骗取34万元的事实。
被骗的34万元现金全部追回并返还
据受害人介绍,2017年底,侯某想在张某某处租房,虽然最终房子没租成但两人从此结识,侯某称张某某为“大姐”。侯某交代,“她开始不相信我,我就在网上花了8000元办了一个房产证,证上的内容是我提供的,上面写着房子是我的。拿到假的房产证后,我就把它抵押给张某某,并陆陆续续从她那里“借走”34万元。”
警方调查发现,侯某先后分多次从受害人张某某手中骗走34万元,并告诉受害人称自己要搞工程、还高利贷、解押、应急等,并且承诺会把搞工程获得的利润与受害人平分。但经警方查询,并未发现嫌疑人有所谓的工程投资。
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侯某终于承认自己以假房产证做抵押诈骗张某某钱财的事实。17日上午,受害人家属在同事陪伴下一同赶到派出所,为办案民警送上锦旗。
据悉,目前嫌疑人已经被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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