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钱不还 妻子被拘车被扣

三秦都市报 2018-05-03 02:34 大字

丈夫借钱不还,妻子和两名担保人被拘留,他们就这样度过了今年的“五一”假期。日前,西安市莲湖区法院为解决执行难,运用公安交警部门信息将“老赖”的车予以扣押,并拘留担保人。

2015年5月13日,45岁的雷某在王某的介绍下,与铜川市耀州区的安某签订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安某向雷某借款200万元,资金使用半个月,期间为2015年5月13日至2015年5月30日,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借款到期后,未能按照约定时间还款,雷某收取每日借款总额的1%作为滞纳金。

在这次借款中,西安的王某、姚某对安某的借款承担连带担保清偿责任。该笔借款到期后,安某未能如期还钱。因此,雷某将安某、向某(安某的妻子)及两名担保人告上法庭。

庭审中,原告雷某申请诉讼保全,请求依法查封、冻结被告安某名下价值300万元的财产。2017年10月,西安市莲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被告安某、向某夫妇在判决生效后,归还雷某的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被告王某、姚某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行法律义务,没有给原告还钱。

2018年2月,莲湖区法院受理了雷某的执行申请,向被执行人安某、向某、王某、姚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限期申报财产,但被执行人无一人申报财产。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安某名下的奔驰汽车一辆,向某名下的宝马汽车一辆,以及保时捷卡宴汽车一辆的手续,限制其买卖处分。

此外,法院还冻结了他们名下银行账户内的钱款,共计27347.18元。由于被执行人安某、向某、姚某“失联”,只有担保人之一的王某偶尔接听法官的电话,但他对生效的法律文书不予理睬。

4月28日晚9点,根据省公安交警总队掌握的信息,被执行人之一的向某开着宝马越野车在西安市翠华路出现,省高院、莲湖区法院执行法官前往拦截,将其传唤到法院,并宣布对她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4月29日凌晨,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拘留,同日中午将被执行人姚某拘留。得知妻子被拘留后,安某表示尽快回西安,履行法院判决。

目前,被执行人向某、王某、姚某已与原告达成还款和解协议,将分期向申请执行人支付200万元及利息,法院对安某、向某名下的一套房屋和向某名下的宝马越野车予以查封。除了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之外,法院还对被执行人安某处以罚款5万元,对向某、王某、姚某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

本报记者谢斌通讯员詹保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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