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用信息贷款 男子背不良征信黑锅 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报警,正配合调查
近日,铜川新区文家村村民文兴战因为莫名奇妙被陕西信合催还贷款的事夜不能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寺沟信用社工作人员用我个人、家庭信息为他人办理贷款。我去铜川市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要求对此事给个答复,但监察室负责人说那名员工退休了,他们管不上。”文兴战无奈地说,“有人冒用我信息贷款,逾期不还,这黑锅就要我背到底吗?”
>>当事人
莫名奇妙遭遇催贷公司两次上门催收欠款
文兴战第一次遭催贷公司上门催还贷款是今年7月25日。“当时有四五个人自称是陕西信合催贷公司工作人员,他们是根据贷款合同上的地址找到了我家。这时我才知道,有人用我的名字和身份信息、家庭信息,在铜川市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寺沟信用社办理了一个“家乐卡”,并且还有两次贷款记录。”文兴战说,“可是,我从来没有在寺沟信用社办过贷款业务,我也没有义务为不相干的人偿还这笔莫名其妙的贷款。”
为了弄清楚这两笔贷款的详细情况,文兴战在7月31日上午,专程到征信中心对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进行了查询发现,这两笔贷款分别是2012年3月7日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放的一笔3万元(人民币)农户贷款,这笔贷款截至2013年3月已经结清;另一笔贷款是2013年3月28日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放3万元(人民币)农户贷款,2014年3月6日到期,截至2017年6月,余额3万元,逾期金额40337,最近5年内有40个月处于逾期状态,其中38个月逾期超过90天。
征信记录提示的第一条就显示“逾期记录可能影响对您的信用评价”。文兴战说,当时他为了说明情况,还专门向催贷公司写了一份文字说明,澄清这笔贷款并非他本人办理的业务,希望催贷公司调查清楚,找真正的欠贷人追讨。
但是刚到9月,另一拨催贷公司的工作人员又上门来催收贷款,催收贷款的理由和第一次完全一样。“我这才知道自己被冒名贷款的事情,根本就没解决。”
>>调查
有客户经理签字但手机号码只有10位数
8月中旬,文兴战就自己被冒名贷款的事情分别向铜川银监分局、铜川市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机构投诉,并且在投诉之前,还专门到贷款人所在单位——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寺沟信用社进行查询,“我想知道是谁冒用我的信息办理了这些业务。”
文兴战在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寺沟信用社出具的借款合同上看到,借款人一栏确实显示是他的名字,住所地址也是他现在家庭住址,但是留下手机号码“156XXXX5555”却不是他的。
华商报记者在这份合同客户经理一栏看到,有客户经理文某某的签字和手机号码,但手机号码却只有10位数。文兴战说,这个客户经理也是文家村人,“合同最后的个人签名不是我本人签字,旁边还有一枚私章,这就更奇怪了,我已经40多岁了,从来没有为自己刻过任何私章。”
寺沟信用社的工作人员表示,贷款一事确有其事,也确实接到了文兴战的投诉。当时他们把贷款合同给文兴战出示了,文兴战拍了照。现在,所有相关材料都移交给上级部门,接受调查。
对于这份合同,文兴战提出质疑:“合同最后一条明确“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不能委托他人办理”,我可以肯定地说,我从来没有在寺沟信用社贷过款,也从来没有把身份信息和家庭信息提供给寺沟信用社,这份以我名字办理的借款合同,根本不是我本人办理的!那贷款人到底是谁?依照合同规定,寺沟信用社应该对这份合同信息的准确性要核实,需要本人亲自签字才行。这份合同信用社到底认真核实了没有?信用社的钱可以这么随便贷出来吗?”
>>信用社
身份证、结婚证不会自己跑到信用社
文兴战根据借款合同上留下的客户经理名字找到了同村的文某某,“他以前确实在寺沟信用社工作,现在已经退休了。我去找他了解发放贷款的经过时,他亲口承认用我的信息帮别人贷了款,并且表示会让真正借贷款人及时还款,但催贷公司现在仍然找我催款。后来,我到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反映这件事时,监察室的人说,文某某已经退休了,他们管不上。”
文兴战苦笑着说,“文某某办理这笔贷款的时候是信合的职工,这是他的职务行为,怎么能因为他退休了,这事情就“管不上”了?如果真正的借贷人不还款,这个黑锅我要背到底吗?”
文兴战说,他的身份证可能被冒用,但他的结婚证只有村上登记双女户时提供过一次,此外再没有用过,“当时妻子还专门问我能不能给村上提供,我说正常登记可以提供。此后再也没有出示过,再说了,谁没事拿结婚证给别人看?”
9月13日,华商报记者在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察室了解情况时,监察室一位李姓负责人表示,他们不是司法机关,无法对贷款合同上“文兴战”签字真伪做出结论,同时,这位李姓负责人表示,监察室曾对办理贷款的客户经理文某某做过电话调查,可以确认这笔贷款确实是文某某在职期间发生的业务,“但到底是不是文兴战本人办理的贷款,我们不好自己下结论,只有等公安机关调查了。再说了,文兴战的身份证、结婚证又不会自己长腿跑到信用社来。”
李姓负责人还表示,“我们曾打电话问过文某某,文某某说记不清楚不知道,他现在是普通公民,我们监察部门总不能跑到他家里去吧?”李姓负责人表示,文某某现在身体不好,如果问多了出现意外“担不起这个责任”。
对于文兴战已经找文某某证实了个人信息被冒用、文某某承认是自己用文兴战的信息为他人办贷款一事,该李姓负责人未置可否。
>>进展
信用社已报案配合警方完善报案资料
经记者调查,实际上,在8月10日,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就做出了一份“关于文兴战反映被冒名贷款的调查报告”。
报告中称:“2012年3月份我联社办理贷款手续时还没有影像资料,但办理借款资料所需的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齐全,因信用社不是鉴定机关,不能对文兴战是否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做出鉴定,只有公安机关做出鉴定。”
对此事的处理结果,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报告中称:“对于本次投诉,耀州信合本着对客户负责、对信贷资金安全负责的原则,已当面给投诉人答复,投诉人可以自己到公安耀州分局报案,如果投诉人不去报案,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会到公安局报案,由公安机关调查事实真相,是否涉嫌贷款诈骗。”
对于这份一个月之前就已经有的调查报告,文兴战表示:“为啥他们给铜川银监分局有这个调查结果,却从来没有正式给我这个投诉人本人一份?”文兴战说,他曾到公安耀州分局去咨询过,当时一位值班人员表示数额小不能立案,让他继续找信合。
对于打官司、报案一事,文兴战认为:“我和文某某是同村乡党,为这事状告本村人,我觉得有失情义,所以我不会起诉他。再说了,事情经过我和信用社讲清楚了,一个多月都过去了还没有查清楚吗?这个不良征信记录的黑锅我要背到啥时候?”
文兴战说,别人冒用他身份信息贷款不还,不仅是让他个人征信记录有了污点,催贷公司两次上门催收,更让他在村中的声誉也受到影响,“是谁冒用我的身份信息我并不关心,毕竟这不是我的欠账。但现在别人还以为我是老赖,这太丢人了。这些日子为这事吃饭睡觉都不安稳。”
9月14日,华商报记者再次到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调查此事时,该信用社一位郭姓负责人表示,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启动两套追责机制,一是对当年办理“文兴战”这笔贷款业务的相关工作人员展开内部追责,重新审核流程,对审核不严造成的冒名贷款情况进行调查处理;二是走司法途径,针对冒名“文兴战”贷款欠贷不还的情况采取报案处理,要挖出涉嫌信用卡诈骗的人,对涉嫌信用卡诈骗的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日上午,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工作人员已向耀州警方报案,但尚未正式立案,目前他们正配合警方完善补充立案资料,对于“文兴战”的签名真伪,也将根据警方对此事件调查进展,在需要鉴定的时候再做鉴定。
>>律师
受害人可要求追究信用社责任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韩朝泽律师认为:文兴战本人如果确实没有在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过贷款业务签订贷款合同,也没委托授权他人办理贷款业务,那么文兴战和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之间不产生借贷法律关系,信用合作联社的贷款和利息也不用偿还。至于别人冒用文兴战名字贷款所产生征信不良记录,文兴战本人可以要求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撤销不良记录,消除影响。
韩律师表示,文兴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向中国银监会铜川银监分局投诉,要求追究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涉嫌未严格审查贷款人真实身份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给予该单位行政处罚。华商报记者 袁小锋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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