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矿业下石节矿向不安全行为亮“红灯” 关键字:红灯,行为,安全,矿业
当前,铜川矿业下石节煤矿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制定下发《不安全行为(三违)管理制度》,及时为不安全行为亮“红灯”,坚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该矿为有效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不断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制定《不安全行为(三违)管理制度》,建立不安全行为(三违)管理制度、人员认定标准、管理台账、人员帮教记录表、人员回访记录等管理细则和要求,对不安全行为人员采取检查(互检、自检、抽检)、识别发现、记录、控制管理、帮教、考核、再上岗回访评审的流程,加强不安全人员管理力度,确保《煤矿安全规程》、措施要求、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安全规定落到实处。
同时,该矿安监部作为矿井安全监督检查职能部门,负责矿井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定期组织各专业部室人员,对井上井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动态开展“零点行动”,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各单位主要领导、跟班干部、班组长严格履职尽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不安全行为立即纠正,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将不安全行为按特点分为有痕不安全行为和无痕不安全行为两种,加强过程管控,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行为。各科部室对检查出的不安全人员及时上报安监部,安监部建立台账,对不安全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处理结果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按月进行汇总,分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规律,及时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制定管控措施。为有效激发职工自觉履行安全行为,建立不安全行为奖罚考核措施,对各类不安全行为进行量化考核,按照违章次数、违章种类严格奖罚兑现。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安全帮教,运用心理疏导法、互保联保法、监督帮扶法、重点培训法、强制灌输法、家访谈心法等“十种方法”,对不安全人员要通过谈心疏导、班组检查、安全培训、亲情帮教、通报亮相、定期考评“六关”,有效杜绝不安全行为发生。不安全行为人员经过帮教上岗一周内,要对上岗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向单位主要领导、副职、班组长询问上岗人员安全、劳动表现等情况,确保人员安全上岗作业。
与此同时,该矿按照相互监督、共同管理的原则,积极建立不安全行为举报机制,积极鼓励广大干部职工举报在生产过程中管理干部、班组长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在井口和区队楼前分别设立了举报信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对举报内容进行追查、落实、查证,一经核实,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对违章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坚决杜绝现场不安全行为发生,确保矿井持续安全发展。 (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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