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工伤保险人均增加待遇90元
本报讯(通讯员 王英)近日,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市有关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安排,市社保中心及时调整系统政策参数,认真组织相关参保单位开展申报,确保各项待遇足额发放。本次待遇调整涉及66家参保单位280人,人均增加待遇90元。
本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标准:一是伤残津贴。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伤残津贴125元、118元、111元、104元;增加后,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371.75元的,增加到3371.75元。5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97元,6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83元;增加后,5至6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717.5元的,增加到2717.5元。二是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6元。三是生活护理费。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按其护理级别分别调整。其中,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84.19元,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12.26元,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40.22元。调整后待遇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新闻推荐
市人民公园风景美如画?便捷的道路交通?铜川青年“快闪”告白:我爱你祖国?尽展好人风采?唱起来舞起来本报...
铜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铜川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