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

铜川日报 2020-11-04 07:20 大字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政策

铜川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公积金相关政策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的范围:凡在铜川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5周岁,信用评定等级为B级以上,收入稳定,纳税及时的均可自愿申请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1.有长期劳动合同且收入稳定的私营企业职工、农民工个人;

2.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

3.有稳定收入的进城落户的农民;

4.父母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在校大学生。

5.大学生村官。

灵活就业人员按自愿认定原则确定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每年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的60%;不高于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基数每年只可调整一次。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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