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中院推行发改案件异议申辩机制破解案件质量顽疾

铜川日报 2020-06-30 07:29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张文东)近年来,铜川中院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兼顾效率”的质效提升理念,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司法审判的生命线,通过大力推行发改案件异议申辩制度,实现了发改案件的双向互评,上下同查,确保了审判质量持续趋好、倒逼了司法能力同步提升,为全市法院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双进”专项工作开好了“处方单”。

判前沟通,赋予基层法院法官异议权。中院各审判团队在发改案件、提起再审案件裁判前必须与基层法院承办法官进行沟通(沟通记录在卷备查)。沟通后,若基层法院承办法官对发改、提起再审无异议,二审承办法官则按法定程序进行;若基层承办法官对发改、提起再审有异议,中院承办法官则首先报团队负责人讨论研究,团队负责人认为属疑难、复杂案件的报主管院领导,主管院领导认为需上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再上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结果可供二审承办法官参考。

判后自查,给予基层法院法官申辩权。按照“一案一评析一报告”的要求,基层法院每月根据市中院《审判管理通报》中发改、再审案件的台账或在收到发改或再审的案件10个工作日之内,及时组织承办法官进行自查剖析。对案件发改、提起再审有异议的,应形成包含异议内容及理由的书面申辩报告上报中院对应审判团队。中院各审判团队收到申辩报告后,3日内由团队负责人召集承办法官及原合议庭成员复议,经研究形成一致答复意见的,由承办人答复基层承办法官。未形成一致意见的,提交中院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并形成讨论意见答复基层法院,消除下级法院的疑虑,并对生效判决今后如何参考适用等提出意见。

系统评析,形成案件质量自纠新常态。将一审法官对二审法官发改案件的意见采纳率,纳入中院关于员额法官考核评价体系,形成反向制约机制。中院各审判团队每季度召开一次发改、再审案件剖析工作落实情况总结会,及时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对发现的类案裁判标准等问题可建议宣教处列为当年培训计划。中院民事、刑事审判团队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法院民事、刑事审判领域审判质量分析研判会议,针对案件办理中出现的瑕疵或共性问题集中研讨,制定整改措施,杜绝类似瑕疵再次出现。中院审管办每季度抽调评查员结合承办法官的自查剖析报告和中院答复意见,对发改、再审案件进行系统评查,评查结果计入法官业绩档案,并作为法官年终绩效考核评价依据。

新闻推荐

手绘漫画讲述抗疫故事

□魏丹丹“一场疫情,让我们明白,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这些平凡的英雄才是我们最值得信赖、最值得依靠...

铜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铜川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