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出台措施支持社区工厂建设

铜川日报 2019-09-07 08:0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董唯韦)日前,市政府印发《铜川市支持社区工厂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力支持社区工厂建设,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促进劳动力就近就地充分就业。

《意见》制定了九方面的详细规定。一是建设补助。各区县为社区工厂建设主体,社区工厂厂房建设适用《铜川市市级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的意见》,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各区县新建或改造的按5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企业自建或改造的按3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的社区工厂厂房享受该项补助。二是租赁补贴。社区工厂投资运营主体需与厂房所属主体签订不少于5年的厂房租赁合同,对入驻企业前3年免收租金。对租赁的厂房所需租金由各区县保障。租赁补贴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三是培训补贴。社区工厂对从业人员开展上岗技能培训,给予社区工厂贫困劳动力每人不超过1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给予非贫困劳动力每人不超过16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培训课时确定,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保障。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时限由各区县与社区工厂具体商定。生活补贴按照培训课时核算,所需资金由各区县保障。两项补贴以初次实际上岗人数核算,补贴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四是物流补贴。物流补贴为实际产生物流费用的三分之一,最高不超过3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区各保障50%。该项补贴享受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五是物业补贴。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不低于其员工总数15%的,对其生产经营水电气暖等费用,按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保障。补贴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六是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执行就业补助政策,每人1000元,按实际上岗人数核算。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保障。补贴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七是贷款贴息。社区工厂自行贷款贴息,可享受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的财政贴息。贴息利率参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八是补贴申报。以上各类补贴属于就业补助资金保障的,社区工厂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市财政保障部分经当地财政和人社部门审核后向市财政申报。九是动态管理。除建设补助外,全市已建成的社区工厂同样适用本《意见》。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低于员工总数15%的,除岗位补贴外,其它补贴不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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