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中院对照清单强化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铜川日报 2019-06-10 07:36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周敏鸽)5月20日,市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对照清单强化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市中院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深刻把握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更强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以赴做好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二是对照任务清单,认真开展自查。紧紧围绕督导重点和配合任务清单,对照省、市下发文件具体要求,认真开展工作自查,要严格按照市扫黑办下发的《关于规范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台账资料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补齐短板弱项,细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台账规范、材料齐全、政策明、底数清、案件熟,查无所遗、问无所漏。三是提高办案质效,确保打击实效。把涉黑涉恶案件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快捷立案,优先审理,形成从立到审、从审到执、从一审到二审的无缝链接。审理时严格把关,要在“证据裁判”的基础上仔细甄别,准确认定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套路贷”、“软暴力”行为,在定性上做到既不拔高也不降格处理,确保公正司法、程序正当。抓好大要案审判,对省、市挂牌督办案件要成立专案组和案件指导组,提前制定综合审理方案,跟踪办理进度,适时提前介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主动做好工作衔接。同时要把扫黑除恶刑事政策贯穿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工作全过程,要按照“无恶治乱”要求,对不涉黑不涉恶但发生在群众身边,扰乱一定区域、领域社会治安的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组织卖淫、贩卖毒品等犯罪,也要按照扫黑除恶斗争精神做好案件审理。全市法院要开展在“职业放贷人”或小额信贷公司、聚众或暴力抗拒执行及群体性信访等案件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线索摸排。健全“保护伞”“关系网”线索排查机制、“打财断血”联动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严格按照前期制定的《关于在涉黑涉恶案件中排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的通知》要求,对已审结和正在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全面排查起底,深挖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严格执行“签字背书”制度;要善于运用财产刑和从业禁止,决不让黑恶势力有任何“回血”能力和死灰复燃之机;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分析研判,始终紧盯“打伞破网”主攻重点,主动排查、及时移送。五是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利用户外大型宣传牌、展板、横幅、LED电子屏、网站以及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短视频等多元化全面宣传;要将案件宣传与普法宣传相结合,通过各类媒体强势宣传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并将宣传视角拓宽到基层、重点行业中;要善于通过以案明法、以案释法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展示党和国家“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坚强决心,弘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气,在黑恶势力犯罪易于渗透的相关行业进行专题宣传,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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