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有企业开展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专项行动”问答

铜川日报 2019-03-20 07:36 大字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开展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重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出台以来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通过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开展全面排查督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推动国有企业健康稳定发展。近日,市属国有企业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专项行动负责同志就“专项行动”有关问题进行了回答。

问:此次专项行动的时限和范围是什么?

答:对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机关事务局、市粮食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以及耀州窑文化基地管委会监管的国有企业,在2017至2018年两个会计年度期间的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出台以来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整治。

问: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是什么?

答:包括:1.会费收入;2.拨缴经费收入;3.上级工会补助收入;4.行政补助收入;5.事业收入;6.投资收益;7.其他收入。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以上名义纳入工会账户管理。

问: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是什么?

答: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问:如何做好基层工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答:基层工会应根据国家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上级工会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依法、真实、完整、合理的编制年度预算,依法履行必要程序后报上级工会批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使用工会经费支出。

问:什么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如何更好的贯彻落实?

答: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国有企业应当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等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问: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中对公务用车是如何规定的?

答: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内设机构和负责人职数,主要负责人可按照1人1车,其他负责人可按照1人1车或多人1车合理配置公务用车。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包括购置、租赁,下同)的标准为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内。企业副职负责人、子公司(或下属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应低于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新配备或更新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配备标准,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企业负责人配置公务用车的,不可同时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企业负责人,在常驻地(企业所在区县或乡镇的城区)公务出行不再报销交通费用。

问: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中对业务招待是如何规定的?

答:企业负责人业务招待原则上安排在本企业内部或者定点饭店、宾馆等进行,禁止安排招待对象到高档餐饮、娱乐、休闲、健身、保健等经营场所活动。宴请标准按照市内每次人均原则上不超过200元(含酒水、饮料),市外省内每次人均原则上不超过500元(含酒水、饮料),省外每次人均原则上不超过600元(含酒水、饮料)标准控制;赠送纪念品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500元。其他公务招待活动参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标准执行,不得赠送纪念品。企业负责人开展商务、公条和外事活动的宴请、赠送纪念品等,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宣传企业形象、展示企业文化为主要内容,严禁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购物卡、商业预付卡以及贵重物品。

问: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范围是什么?

答:分为两大部分。一是禁止类投资项目:1.不符合国家、省、市和项目所在地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2.未按规定履行完必要审批程序的投资项目。3.不符合经企业监管部门审核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投资项目。4.不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的投资项目。5.未明确融资、投资、管理、退出方式和相关责任人的投资项目。6.项目资本金低于国家、省、市和项目所在地相关规定要求的投资项目。7.超过企业年度投资10%的非主业投资项目。8.投资预期收益率低于同期5年期国债利率的商业性投资项目。9.主业中没有房地产业务的市属企业新购土地开展的商业性房地产投资项目。10.投资预期收益率低于投资所在国(地区)10年期国债(政府债)利率的商业性境外投资项目。11.单项投资额大于市属企业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值50%的境外投资项目。12.国家有关部门明确不主张开展经营活动的高危、敏感地区的境外投资项目,或我国法律法规禁止境外投资的项目,以及投资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禁止投资的项目。二是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市属企业投资以下项目,应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向市级其他部门上报前,报上级监管部门履行审核程序。1.单项投资额大于本企业上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50%的投资项目。2.投资额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非主业投资项目。3.投资额超过200万美元(含)以上的境外重大投资项目。4.市属企业非主业境外投资项目。

问:目前市属国有企业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专项行动取得了哪些进展?

答:成立了市属国有企业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各市属国有企业监管部门及时安排部署,深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财经制度和纪律,制定了本系统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开展了3次督查巡查,指出了部分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新闻推荐

铜川市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

本报讯(通讯员李爽)针对春季传染病高发和食品安全问题易发期实际,3月13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

铜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铜川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