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不让人这样处罚

铜川日报 2019-03-18 07:36 大字

前年,市创文办、市文明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提升文明出行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在全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车让人 人遵规”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活动。随着“车让人 人遵规”主题宣传活动的不断深入,“车让人 人遵规”已成为全体市民的共识。但是,还有一些交通参与者对“车让人 人遵规”熟视无睹。

市公安交管部门去年8月份在新区长虹南路、正阳路西段、正大路安装了三处“车让人”电子警察,连续3天在《铜川日报》刊登了公告。经过实施抓拍,绝大部分机动车驾驶人都能主动礼让行人,但还是有一小部分机动车驾驶人熟视无睹,受到了处罚。究其原因,就是对开展“车让人 人遵规”活动涉及的法律法规不了解,对安全礼让的常识不知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第三条第(七)项:“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陕西省也规定,驾驶机动车经过斑马线不减速、不停车礼让行人的,罚款100元并记3分;无信号灯道路不避让行人的,罚款200元并记3分。关于交通违法告知处理业务,机动车驾驶人可在手机上下载“交管12123”APP,绑定驾驶人及车辆信息,系统将会及时推送驾驶证、车辆审检验记分及交通违法的动态信息。

机动车驾驶人斑马线礼让行人是文明行车的基本常识,也是法律之规定,更是城市文明交通形象的展示,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行人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不斜穿、不乱行,机动车让行时行人要快速通过,不故意慢腾腾行进,不打闹、玩耍、看手机、长时间逗留,更不能闯红灯。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让“车让人 人遵规”“车让人 人快走”“车让人 人文明”形成常态,敬畏法律,尊重规则,为铜川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争光添彩。(朱水银 成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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