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心中有杆秤 记全国优秀法官张梅
张梅(右)在研究分析案情。
范斌娟本报记者李成龙
在善与恶、正与邪的较量中,她30年如一日,用法律正义的判决,守护着公正的天平,被誉为老百姓心中的一杆秤。她就是全国优秀法官、铜川新区审判庭党支部副书记、民事审判庭庭长张梅。
张法官处理得好
“你办的每一个案件,都可能会影响到别人的一生。”这是张梅从业30年来谨记于心的一句话。在处理形形色色的案件中,她一直都在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官,在法律赋予的权力之内,充分发挥女性的细腻特点,通过说法析理,寻找调解的突破口,促使当事人自愿依法解决纠纷,做到胜败皆服。张梅说:“案子办得好坏,群众心中有样样!”
一次,张梅审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一个小伙子驾驶三轮车在乡村道路上不慎撞倒了一名骑电动车的中年女士,给其造成八级残废,医疗花费9万多元。该女士将肇事小伙告上法庭,但由于现场无法确认,且无目击人作证,小伙子拒不承认。张梅和民警多次前往案发现场勘查,并询问当地居民核查事故,终于还原了事故现场,理清了责任,双方也同意调解。经协商,肇事小伙子赔偿受害人12万元。调解当天,肇事小伙子向该女士赔偿了2万元,但面对剩下的10万元却面露难色。
原来,小伙子和媳妇在外打工,条件又不好,还欠了一些外账,加上孩子还在上学,一时间拿不出来这些钱。思虑再三后,张梅便建议小伙子每月向该女士偿还1000元,直至还清为止。双方就此事达成一致,纷纷表示:张法官处理得好。
2013年,新区正阳路办事处某村,袁老汉告儿子索要赡养费,张梅看到儿女不赡养老人的案子在一些村组带有普遍性,她就到村上巡回开庭,以案说法,教育群众。群众纷纷说:“不孝敬父母,还能在社会上干成事?”
“张法官受委屈了,我们向你道歉!”
张梅在审判实践中,始终坚持调判结合,做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张梅说:“当法官整天与矛盾纠纷打交道,有时就要有强大的心理承受力,要经得起考验,受得了委屈!”
2013年,新区某地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受害者涉及西安、咸阳、辽宁、河北等地和当地的村民。开庭时,8案32个当事人全部到庭,连续开庭3天。张梅作为审判长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就赔偿的数额争议很大,调解不成。受害人亲属在楼道里围攻张梅,张梅感到很委屈。后新区审判庭依法进行了判决,受害人亲属张某激动地说:“我们都是粗人,案子判得很公正。张法官受委屈了,我们向你道歉!”
“张梅视当事人为亲人,视同事为一家人。”铜川新区审判庭庭长王军说。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底,张梅审结案件758件,其中调撤497件,担任审判长参加合议庭办理案件698件。由于表现突出,张梅先后被荣记个人三等功二次、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一等功一次;两次被铜川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被省妇联、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授予“陕西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称号,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被铜川市中院授予“全市法院十佳法官”荣誉称号,被铜川市妇联授予“铜川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新区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1月17日,张梅被最高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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