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交警查获2019年首位女性酒驾

阳光报 2019-02-18 01:00 大字

阳光讯(记者 严利君 通讯员 崔英海)2月13日(正月初九)晚,交警三大队民警在夜查酒驾行动中查获了2019年首位女性酒驾。

当晚11时许,苏某(女,铜川市王益区人)驾驶小型轿车途经新区金鼎路时,因涉嫌酒驾被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酒驾执法小分队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苏某体内的酒精浓度为67mg/100ml,已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苏某交代,当晚她与朋友们聚会,喝了两杯啤酒,觉得自己没事,就抱侥幸心理自己开朋友车送人回家,结果还是被路面交警查获。

民警依法对苏某做出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一千元处罚。并对苏某所持驾驶证一次记12分。

铜川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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