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法律援助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本报讯(通讯员 李铜林 李锋)铜川市法律援助中心以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为己任,大力实施“降门槛、扩范围、保质量、促规范、强保障、创品牌”六项工程,着力打造“民生法援、爱心法援、温馨法援、廉洁法援”,有力推动了法律援助的纵深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创建为“全国全省法律援助便民示范窗口”、全省十佳法律援助单位,2016年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4个区县法律援助机构全部创建为全省法律援助示范窗口。
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需求导向,让民心工程惠及更多弱势和困难群众。一是降低援助门槛,惠及更多群众。结合铜川市实际,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市政府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执行,逐步拓展低收入群体。二是扩大援助范围,实施应援尽援。将医疗、产品质量、就业、就学等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均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同时加强了农民工、失业人员、残老妇幼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惠及了更多弱困群众。三年来共办理案件3037件,挽回经济损失6991万元,援助案件逐年递增,律师人均办理案件全省第一,万人案件全省排名第三。三是创新援助形式,拓展维权渠道。在全省率先开展维权辅导,对法律关系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引导受援人采取调解方式解决;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通过维权路径指引、诉求分析梳理等方式,辅导200多名当事人自行完成维权工作。
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人本导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就在身边。一是加强网络建设,实现纵深发展。在乡镇、街道,法检公、监狱等机关,工会、团委等社会团体共设立工作站96个。在村、社区设立联系点433个,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实现全覆盖。农村“一小时”,城镇“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已经形成。二是强化援助宣传,提升办案效率。通过报刊、网络、微信、便民卡等多形式宣传法律援助,明确申请条件、范围、所需材料,建立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目前,对各级站点转送、部门指派的案件,基本实现当日受理,区县中心实现两日内完成指派。三是强化信息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与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建立了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重度残疾人、五保户、精准贫困户、烈属法律援助信息库,对库内群众,免予经济审查,优先受理。今年以来,又将法律援助初审权下放到各工作站点,由他们初审后转送援助机构,有效拓宽了渠道,延伸了触角,方便了申请人。这个做法受到司法部领导充分肯定,指出铜川的创新工作,应大力倡导和推广。同时,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效果导向,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援助《程序规则》《案件质量考核办法》,先后制定了《案件质量评分标准》《案件办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对案件办理实行全程跟踪。同时又积极推行了三访一卡一听一评查制度,建立了援助律师办案库和案件讨论传帮带制度。二是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案卷质量监督。主动联系市律协、市法检两院,建立了由13名律师、入额法官、检察官组成的案件质量监督第三方专家库。今年以来,已开始实施案件质量第三方评估,全程化、多样化、规范化的案件质量监管,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开展评优树优,发挥典型引导。深入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三年来,累计评选出典型案例50件,入选司法部案例库3件,全国优秀典型案例1件,是全省入选数最多的地市。连续两年,铜川市的优秀案例占全省评出总数的20%。
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坚持法治导向,让人民群众牢树法治理念感受法治力量。一是通过宣传平台普及法律知识。在全省率先实现了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全年无假日24小时接听。三年来共接待咨询12289人次,充分发挥了宣传、咨询和疏导功能,有效满足了广大弱势和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二是通过以案释法传导法治理念。与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法律小讲堂通过以案释法、宣讲法律援助知识、热线接听咨询三个板块,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供宣讲、咨询。三年来共播出320期,受众人数15万多人次,有效解决了偏远山区和流动人口的法律需求。三是通过受理法援感受法治力量。法律援助专家门诊采取邀请资深律师,每月2次进基层社区、乡村面对面宣传法律、解答咨询,受理援助,零距离开展了深层次的为民服务,彰显了公平正义和法治力量。12348热线电话、广播电台“小讲堂”、微信公众号、“专家门诊”、“大讲堂”五个常态化平台的创新做法受到了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和省内外同行的高度关注。陕西法制网、西部法制报、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多次刊登了铜川市法律援助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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