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全面启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铜川日报 2018-10-25 07:3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刘冰剑)为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发挥利用其独特的历史、人文、生态、旅游、科学价值,助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近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古树名木保护“三统一四落实”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启动古树名木保护“三统一四落实”工作。要求各区县以全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为基础,切实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古树名木保护实现统一挂牌、统一建档、统一公约,落实管护办法、落实养护措施、落实养护人员、落实养护责任,确保现有古树名木和古树群得到全面有效保护。

《通知》指出,古树名木保护要坚持以政府保护为主,专业保护与公众保护相结合、定期养护与日常养护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养护主体,落实养护责任,采取科学措施,有效保护古树名木资源,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铜川。

《通知》明确,古树名木保护“三统一四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统一挂牌。全市统一做好古树名木逐树挂牌保护工作。二是统一建档。全市统一建立健全古树名木纸质电子档案。三是统一公约。重点古树名木周边统一设立保护公约宣传牌。四是落实管护办法。按照《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要求,各区县结合实际制定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推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长效化。五是落实养护措施。各地要结合本区域古树名木生长状况,采取科学有效的养护措施,有效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六是落实养护人员。要根据《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古树名木生长的具体位置及权属,落实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人。

《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成立机构,抽调专人,迅速组织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各项工作,确保11月底前完成任务。要加大古树名木宣传,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多种形式宣传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普及古树名木保护知识,增强市民保护古树名木的自觉性。要严格按照《森林法》《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规要求,坚决打击违法采挖毁坏、贩卖移植古树名木等行为。要切实做好古树名木的监管工作,发生未经审批砍伐、移植、运输古树名木等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保护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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