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中院出台20条意见服务营商环境建设
华商报讯(记者 郭强 通讯员 张文东)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推出3个方面20项措施,努力为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意见指出,全市法院要强化“让营商环境成为生产力和竞争力的理念”,通过在司法实践中切实运用好平等法律原则,积极推进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和持续好转,努力打造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铜川新一轮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确保各类市场主体的财产安全;要积极化解国有企业改革和在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矛盾纠纷,依法服务和保障区域全局发展;要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要严把涉企案件的质量关,构建公正高效的商事审判机制;要充分发挥法官工作室职能作用,着力加大对园区企业法治化管理、规范用工、经营风险防范的指导力度;要多维发力依法保障民生权益,筑牢司法助力营商环境的民意基础;要畅通商事纠纷案件立案通道,突出涉诉企业案件立案环节的高效性和公正性;要着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规制各种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要积极助推困难企业良性发展,多行“放水养鱼”之举,少做“竭泽而渔”之事;要妥善做好企业破产清算工作,依法稳妥有序促进“僵尸企业”清理;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放管服”改革力度;要全面提升司法公开广度深度,充分保障商事主体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知情权;要及时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严查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
意见强调,要切实打牢以司法审判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在基础,找准司法调研与营商环境结合点,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反映在司法领域的各种新情况,充分发挥司法研究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积极作用。要全力提升法官干警司法能力,妥善化解铜川市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各类纠纷,担负起促转型、谋超越的重任。要不断加强司法作风整肃教育,切实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努力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舒心的诉讼服务。要强化督导检查与责任追究,严查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以责任落实促进良好营商环境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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