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法院开展执行“零点行动”
本报讯(通讯员 赵永飞)6月27日下午6点半,王益区法院院长吴玉亭亲自坐镇执行指挥中心,组织全体执行干警、部分法警14人2辆警车,从王益区准时出发奔向西安市雁塔区某住宅小区,针对一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阎某,组织开展了执行“零点行动”。
被执行人阎某共涉及两起案件,王益区法院分别于2016年12月12日、2017年11月8日,作出了2份民事调解书,协议约定由被执行人阎某在限定时间内偿还申请执行人张某16万元、陈某12.5万元,阎某向张某履行了24800元后,剩余款项迟迟未履行,张某、陈某先后向王益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阎某履行剩余款项共计26万余元。
两案分别立案后,王益区法院向被执行人阎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阎某依然未履行义务。执行干警经过多方查询,发现其属于退休职工,有退休工资,其名下还有2套房产,立即采取行动,冻结了被执行人阎某的银行存款,并对其名下的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铜川市王益区房屋予以查封,但一直找不到被执行人阎某下落。6月28日,经过王益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方查找,终于得知阎某可能藏匿于西安市雁塔区某处,因此制定了执行“零点行动”,当天晚上9点半,到达西安某住宅小区,却发现被执行人阎某并不在房屋内,直到凌晨1点多,通过相关知情人联系到阎某,终于见到了阎某本人。因阎某患有心脏病,且年龄偏大,王益区法院放弃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要求阎某在1个月内主动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拍卖其名下房产,阎某最终同意尽快还钱,如到期未履行,愿意将名下房产不经过评估直接拍卖,以此偿还借款。
凌晨2点,闷热的古都西安,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已经进入甜美的梦乡,街道上的警灯却在闪闪发亮,与商铺的霓虹灯交相辉映,王益区法院执行干警们拉开了返程的车门,执行“零点行动”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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