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川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2月2日至2017年1月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行了巡察。2017年5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力促整改落实。市委巡察组巡察市司法局反馈意见会议召开后,市司法局党组当天就迅速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反馈意见,专题研究整改落实措施,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
(二)制订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经过认真研究和反复修改,印发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司法局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了任务清单,下属单位均制定了整改工作计划,做到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四个明确”。局监察室对各科室和下属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定期督导。
(三)统筹协调推进,全程跟踪督办。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期间,局党组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规党纪、自觉做好表率”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有机结合,统筹协调推进。局党组对于巡察整改实施清单管理、销号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存在交叉重复现象,对下属单位的分工联系不够明确,没有充分调动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未严格按照议事规则研究有关事项,应党组会研究的事项却通过行政会议研究。党组中心组学习方式单一,集体学习文件多、讨论交流少,学习不够系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完善了《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分工》,结合个人经历、自身特长,班子成员间AB角互补,做到工作层次分明,不重叠、不交叉。
(2)按照《党组工作条例》要求,修订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制度》,对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范围进行规范。三是修订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订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保证学习效果。
2.针对“局党组对机关党支部工作领导不力,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党费缴纳不及时、不足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制定了《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普通党员定期交流心得体会。支部每月召开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三是进一步明确党费收费标准,对机关支部每名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在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3.针对“基层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2002年至今,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公证处也没有成立党组织,没有1名中共党员”问题整改情况。局党组和机关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培养和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
4.针对“《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通知》精神落实不到位。分解整改任务未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未明确整改时限,未及时督促检查,整改效果不明显”问题整改情况。
(1)制定了《市司法局党组党建主体责任书》《市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建立以上率下、层层抓落实工作机制,确保党的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每年年底前向局党组进行述职述廉,对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评议。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得不实。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标准量化不够,考评办法操作性不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没有落到实处”问题整改情况。
(1)进一步完善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党组会必有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局务会必有纪检监察内容。
(2)科学划分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间的责任界限,明确履责的相关要求。
(3)细化量化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使责任分解更加明确具体。
2.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全面。纪检组对局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监督措施少,工作放不开手脚,内部监督不到位,下属单位纪检联络员监督责任落不实,监督流于形式”问题整改情况。
(1)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加强对人事、财务等重点岗位和采购、业务用房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监督,预防和减少违纪问题发生。
(2)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对班子及成员的监督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
(3)积极开展内部监督,完善纪检监察联络员职能,强化其业务知识培训,促进作用发挥。
3.针对“执纪不够严。对于一些轻微违纪问题,当面纠错少,事后提醒多。主动查办案件意识不强,力度不够,局纪检组三年无一起自办案件”问题整改情况。用好“四种形态”,强化对违纪问题和线索的查处,建立记录台账。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对科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深入司法行政一线和窗口单位,积极促进整改工作各项措施落实。
4.针对“作风建设抓得不够紧。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对下属单位疏于管理,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存在上班时间聊天、玩手机等现象”问题整改情况。修改完善《关于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结合“三抓三树”主题活动,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在全系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进一步严明纪律,促进工作作风改进。从严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管理。
(三)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针对“对基层单位监管不力。存在滥发补贴、奖金、违规收费等现象”问题整改情况。修改完善《市司法局直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对直属单位财务的监督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落实省市收费管理相关标准,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定期听取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实行下属单位财务季报制度。对滥发补贴、奖金、违规收费问题认真调查,清退违纪违规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2.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财务审批制度不健全,报销审批程序不规范,经费支出不合理,手续不完整”等问题整改情况。严格依照上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机关内部财务的监督力度,落实“联签会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严格按照报销审批程序规范管理。由局党组、纪检组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固定资产账务登记不规范,未登记具体明细科目”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市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细化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使用措施,对科室管理的物资,进一步落实到具体保管人。
(四)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针对“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加强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还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制定《市司法局后备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加强后备干部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对2名优秀干部进行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等。严格执行市委“三项机制”,促进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结构优化。
2.针对“专业人员队伍缺乏活力。下属单位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流动性差,后备力量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1)局党组高度重视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专业队伍的建设发展,运用“三项机制”,积极培养选拔优秀专业人员充实到领导岗位上。
(2)定期举办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综合业务能力。
(3)加强公证员队伍年龄梯次和从业资格问题的调研,积极争取组织人事部门对专业人员后备力量的培养和选拔,有4名公证员晋升为2级公证员,填补了铜川市在岗公证员没有高级职称的空白。
(4)按照司法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铜川市公证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革新,进一步增强公证员队伍活力。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市司法局党组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切实履行职责,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团结和带领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真正把巡察工作的结果落实到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上来,以实际行动为加快“法治铜川”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持续加力,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市委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建章立制,构建和落实好长效机制。坚持以法治思想和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重点在班子自身建设、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内部审计、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建章立制。同时强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制度性设计,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推动机关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三)凝心聚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把落实巡察意见整改工作同目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党规党纪自觉作好表率”学习教育相结合,同司法行政系统“三抓三树”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干部教育、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同全市社会经济“追赶超越”相结合,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总方略,切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打造具有铜川特色的法律服务品牌,加快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城市建设,为建设“四个铜川”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19-3185794;邮政信箱: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市司法局:电子邮箱:tcsf318579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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