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公布引援调节费补充说明 罚款+扣分 超标引援避无可避

成都日报 2018-02-13 07:19 大字

2018赛季中超冬季转会窗口自1月1日开启以来,已经过了近一个半月的时间,各中超、中甲俱乐部一直不敢在外援的引进上有所作为,即便有引进的案例也是以“自由转会”或“低价引进”的形式完成。大家都想观望看看引援调节的具体征收标准是什么。昨日,中国足协终于表态了,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引援调节费的补充说明。说明中指出,球员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情况,将以违约金费用为标准计算调节费,违反规定者将扣除联赛积分,最高扣除15分。距离2018中超冬季转会窗口关闭虽然还有半个月的时间,但我们已经可以断言,2018赛季中超将不可能出现大手笔的引援。

中国足协去年夏天出台的引援调节费政策,让众多俱乐部望而却步。仅仅以巴坎布的身价为例,他的转会身价据说高达4000万欧元,也就是超标3400万欧元,这部分就是征收调节费的范畴,全额调节费超过2.6亿元人民币,是2017赛季中超冠名费的1.3倍。然而,引援调节费政策出台后,中国足协并没有给出具体解释。调节费规定出台以来,已经运作了两个转会窗口,但中国足协没有收到一分钱的调节费。上赛季夏窗,权健以先租后买的形式签下莫德斯特,而这一次的国安巴坎布事件,更是让足协难堪。巴坎布是自己与西甲俱乐部比利亚雷亚尔解约,虽然西班牙媒体的报道称巴坎布的解约费为4000万欧元,但国安方面则放出消息,巴坎布的解约费在足协的红线之下。引援调节费变成摆设,这显然是足协不愿意看到的,因此中国足协昨日公布了引援调节费补充说明,力图将目前外援引进的所有漏洞堵住。

补充说明中指出,外援转会费包括俱乐部为引进外援所付出的全部费用,无论是先租后买还是让球员自己买断合同然后以自由身加盟,这些费用都将全部被计算在内。只要超过4500万人民币,足协就将征收等额的调节费。并且,球员在办理注册手续时,需提交该名引进球员与原俱乐部合同中关于合同期限、合同解除条件,约定违约金数额的相关内容。这样一来,未来中国球队引援,除了球员原本属于自由身之外,买断费用一旦超过4500万元,都得向足协缴纳调节费。对于违反规定者,足协也就惩罚措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调节费金额在4500万元人民币(外籍球员)/2000万元人民币(国内球员)以内的,扣除俱乐部2018赛季其所参加联赛的积分1分。

调节费金额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外籍球员)/2000万元人民币(国内球员),在9000万元人民币(外籍球员)/4000万元人民币(国内球员)以内的,扣除俱乐部2018赛季其所参加联赛的积分3分。

调节费金额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外籍球员)/4000万元人民币(国内球员),在1.8亿元人民币(外籍球员)/8000万元人民币(国内球员)以内的,扣除俱乐部2018赛季其所参加联赛的积分6分。

调节费金额超过1.8亿元人民币(外籍球员)或8000万元人民币(国内球员),在3.6亿元人民币(外籍球员) /1.6亿元人民币(国内球员) 以内的,扣除俱乐部2018赛季其所参加联赛的积分10分。

调节费金额超过3.6亿元人民币(外籍球员) /1.6亿元人民币(国内球员),扣除俱乐部2018赛季其所参加联赛的积分15分。

本报记者 胡锐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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