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环境资源法庭受理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

甘肃经济日报 2021-05-11 01:32 大字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苏叶)5月10日记者获悉,兰州环境资源法庭受理了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天水市生态环境局诉刘某等七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该案系甘肃省受理的第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

2019年11月26日,刘某等七人在天水市张家川县龙山镇冯源村经营的染料黑作坊偷排生产废水,致使清水河受到严重污染。张家川县立即启动了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四级应急响应,采取封堵河道、构筑拦截坝等方式对污染河水进行拦截,为减轻下游拦截压力,张家川县对上游石峡水库进行了闭库。2020年12月23日,张家川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处七名被告人构成污染环境罪,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经与刘某等七人就清水河事件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于2021年4月16日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请求判令七被告共同赔偿环境污染损害损失费4240863.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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