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 拘传“老赖”促使兑现执行款

天水日报 2018-05-18 10:01 大字

本报讯【记者景春燕】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一名躲避、规避执行的“老赖”采取了拘传措施,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原告杨某与被告刘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刘某赔偿杨某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始终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甚至跟法院执行局干警玩起了“躲猫猫”。5月3日13时,执行干警根据线索,在刘某承接工程的工地附近蹲守多时,成功将其堵在工地,后又拘传至法院。在法院的羁押室内,刘某联系家属送来了1万元现金,并写下了按时缴纳剩余执行款的保证书。5月9日下午,刘某主动来到法院,缴纳了剩余的3万余元执行款。

5月14日,申请人杨某送来“廉洁奉公、执行神速”的锦旗,向法官们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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