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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又袭警 难逃处罚

天水日报 2018-02-07 18:38 大字

本报讯【记者何慧娟】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一男子在遇上交警开展夜查行动时,因担心被查不仅不配合酒精检测,还与朋友一起推搡袭击交警。最终,该男子的检测结果为醉驾,并且因其与朋友一起阻碍交警执法分别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

近日夜间,张家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酒驾整治统一行动,城区中队执勤交警在县城中城北路北门十字路口开展夜间酒后驾驶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缓慢行驶,按照惯例,执勤交警指挥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岂料该车车主王某下车后坚称自己并没有喝酒拒绝酒精检测。正当交警告知其有义务配合检查时,随车乘坐的张某下车开始说情,交警对其告知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并让张某劝王某配合检查。可张某不但没有劝说王某,反而几次拉住交警试图让王某离开现场。

在大约10分钟的拉扯过程中,交警对王某阻碍执法的行为多次口头警告并拨打110,同时通过对讲机呼叫附近执勤交警支援。张某见状开始推搡交警欲强行离开,交警随即将张某控制。就在此时,王某突然从背后用胳膊将交警的脖子挽住,随后赶来的几名交警见状立即上前将王某摁倒在地。

在制止过程中,一名交警脖子被王某抓伤,另一名交警额头被抓伤,警服拉链被扯坏。随后,交警合力将王某和张某带至交警大队,并对王某进行酒精检测,但王某仍然拒绝酒精检测。最后,王某被带至县第一人民医院强制抽血。血检结果显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1.4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最终,王某、张某因阻碍执法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目前,王某、张某行政拘留已执行完毕,王某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已被采取刑事措施。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对于任何以暴力方法阻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和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交警的违法人,公安机关都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坚决维护交警的执法权。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执勤交警的指挥,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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