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武山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检察建议公告

天水日报 2019-07-10 12:43 大字

天水市武山县城关镇政府:

本院于2019年4月23日依法向你单位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监督清理城关镇石岭村村头及武山三中背面半山腰的垃圾,恢复其周边耕地及退耕还林地的生态环境,并要求其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近期,经本院回访调查,武山县城关镇政府对检察建议中要求整改的问题至今未整改到位,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形。

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精神,本院现公告督促你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自公告之日起20日内整改落实检察建议。如无正当理由不全面履行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该案将逐级层报至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批复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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