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提案惠桑梓

天水日报 2019-10-22 14:57 大字

□高国明

作为一名来自医疗卫生界的市政协委员、麦积区政协常委,我一直关注着麦积区各项医疗卫生制度实施情况,积极参政议政,做好群众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

2013年春节期间,我回老家社棠镇石咀村过年,在与亲戚邻居聊天时了解到,农村群众觉得市二院、市四院的病看得好,但是在这两所医院看病报销比例低,花费比较多,他们更愿意到一些小医院看病。了解到这些,我就想到向政协提议案,努力缓解农村群众在看病就医“医药费比较贵”方面的顾虑,让他们能得到更准确、更及时的治疗。

春节过后,我开始对市二院和市四院的新农合报销情况展开调研。我发现,由于市二院和市四院都是市级医疗卫生机构,麦积区户口的农村群众只能享受市级新农合报销标准,实际新农合报销比例偏低,看病就医经济负担确实较重。我还了解到,2012年,马跑泉卫生院接诊麦积区新农合住院病人968人次,新农合报销73.605万元,实际报销比例76%;麦积区中医院接诊麦积区新农合住院病人1295人次,新农合报销334.47万元,实际报销比例71%;市二院接诊麦积区新农合住院病人8193人次,新农合报销3267.51万元,实际报销比例55.10%,市二院接诊清水县新农合住院病人946人次,新农合报销403.95万元,实际报销比例53.06%。在市二院就诊,麦积户籍农民和区外农民新农合报销比例差别不大,但市内五县和秦州区农合病人在户籍所在县(区)医院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可达75%左右。麦积区农民在市二院就医一直按市级医院标准报销,与市内五县医院及秦州区医院比较,报销标准低了15-20%,致使麦积区一部分贫困村民选择到乡一级或私立的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居多。

于是,在2013年3月召开的区政协全体会议上,我提交了《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的提案。我建议参照国内先进模式,结合麦积区实际,定期征求利益相关各方意见,科学合理制定报销范围及比例,适时调整报销方案,使补偿范围更全面、受益人群更广泛、保障措施更有力。将儿童白血病、血友病、先心病、胃癌、肺癌、食道癌、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尿毒症等23种疾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不受新农合用药目录和诊疗目录限制,不计入患者当年新农合封顶线计算基数,按总费用的70%予以补偿。新合办与医院签订协议,大病患者实际治疗费用如果没有超过最高限额,70%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30%由患者自付;同时,医疗救助基金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大病的实际补偿比例要达到20%左右,使农民实际自付费用小于10%,彻底改变了新农合“只保小病,不保大病”的现象。

这个提案得到了区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列为主席督办提案,成立了调研小组,到区卫生局、市二院,市四院及中医院等医疗单位展开调研。之后经过区政府、区政协领导与相关部门协商,我的提案于2013年底得到落实,凡是麦积区户籍的农民在市二院、市四院住院就医的报销比例逐渐提高到70%左右。这个提案的落实,使麦积区农村群众在就医方面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我时刻牢记自己作为一名政协委员的职责,我将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继续为麦积区医疗卫生事业长足发展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作者系七届天水市政协委员、八届麦积区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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