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地里烧荒 毁了别家果树

天水晚报 2019-08-15 17:27 大字

本报清水讯【记者于剑倚】 一村民烧荒时不慎烧了他人果树,因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双方发生了矛盾,后经辖区民警到场调解,该起纠纷得到化解。

8月7日上午10时许,清水县公安局郭川派出所接到某村户长周某的报警电话,称两村民发生矛盾纠纷,要求民警协调查处。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看到两男子正在田埂上激烈争吵,户长周某正从旁劝解,但两村民根本不听。民警见此,连忙上前劝住双方,经过一番劝慰,两村民情绪慢慢平复。

经民警调查了解,村民郑某和刘某两家的田地紧挨在一起。事发当日9时,村民郑某来到自家地里烧荒时,由于当时风很大,火势借风势直接烧到了隔壁刘某家地里,导致地里的13颗苹果树被烧毁。

双方几经讨价还价,无法达成一致,后找来户长进行调解,仍没有结果。眼看着两村民矛盾升级,户长便致电派出所民警进行协调。

知道情况后,民警和治安户长对双方进行了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郑某赔偿刘某2000元损失费,双方矛盾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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