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拖欠工资 工人情绪不满民警及时处置化解劳资纠纷

天水晚报 2019-07-18 21:59 大字

本报清水讯【记者于剑倚】 一砖厂因拖欠工资导致工人不满,辖区民警听说后主动介入,妥善处理了工资拖欠问题。

近日,清水县公安局土门派出所民警到辖区某村工作期间,从村民口中了解到该村路某经营的砖厂因长期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情绪波动很大,对该村的稳定带来不安定因素。

民警听后赶到砖厂了解情况,得知今年3月22日,该砖厂法人路某与陕西的郭某签订生产承包合同,由郭某承包砖厂生产权,路某负责成品砖的销售与提供必要设备。郭某每生产一块砖,路某支付0.25元,并以生产百万砖支付25万工资为周期。

截至6月,该砖厂因环保未达标、未备案登记等问题被县有关部门强制停产。此时郭某已生产了200万成品砖,路某需支付近50万报酬。

由于此前路某因外债较多,砖厂经营管理不善连年亏损,加之现又停产,致使合同义务履行面临极大困难。而郭某底下有33名员工,这些员工因长时间工资拖欠,情绪波动很大。

民警将情况向所领导进行了汇报,所里组织警力提前介入,协调镇政府、村委会以及新选聘的治安户长到场,及时与各方见面对话,商讨员工工资支付问题,安抚员工情绪。

民警一方面根据《合同法》规定,督促路某积极筹备资金,尽早支付员工工资;另一方面让郭某宽限时日,同时积极走访员工,做好思想掌控,及时出面安抚。派出所协同镇政府、村组干部、治安户长先后见面协调12次后,路某东借西凑分8次向郭某支付30余万。

拿到部分砖费的郭某马上支付了员工部分工资,工人情绪才平复下来。因路某尚欠郭某近20万砖费,对此,民警告知郭某,可寻求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通过收集证据,提前申请债务保全,确保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维护。

目前,郭某已就此事向清水县人民法院进行了起诉,并申请了债务保全。

民警现场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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