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法院公开宣判首起涉恶势力犯罪案

甘肃经济日报 2019-07-16 00:55 大字

本报兰州讯(记者苏叶)近日,清水县法院依法对王某等9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以被告人王某为首的9名恶势力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采取辱骂、殴打、威胁、围堵、纠缠、滋扰、贴大字报、拉挂横幅等方式,两年内,先后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行为7次,实施违法行为5次。其中在电信行业针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水分公司领导、职工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达10次,针对社会群众实施违法犯罪行为2次。该恶势力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当地尤其是电信行业的工作、经营秩序和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他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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