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为贫困户提供医疗“兜底”保障
本报讯【通讯员倪多桂王恒亮】今年以来,清水县卫计局全面落实卫生***特惠政策,为贫困户提供医疗“兜底”保障。
该县将建档立卡贫困慢性病患者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采取村卫生室、乡卫生院、县级医院、省市三甲医院“1+1+1+1”组合签约服务模式,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服务管理。并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控制在3000元以内;将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从人均30元提高到55元,新增25元由基本医保基金负担,不再增加贫困人口个人筹资金;将门诊慢特病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取消原年内最高5万元限制,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同时,继续落实大病二次报销和贫困人口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全面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三户一孤”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工作,对全县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年度脱贫人口中患病人员继续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含门诊慢性病)、疾病应急救助等特惠政策。新建红堡镇清泉村等23个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新建55所非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完成新城乡蒲魏村等3乡镇7村200户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工作。
并积极开展省、市、县189名医师多点执业和“一医一护”盯一个贫困村工作,全面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做好全科医生、乡村医生为期半年的进修培训和在天水卫校定向培养后备村医工作,加大对公共卫生、医务人员的短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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