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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市民注意防范

天水日报 2017-09-15 11:38 大字

网络诈骗不断

平安天水

□本报记者景春燕

有偿代还信用卡“套路”深

骗局一

骗局三

掉入网上办贷款骗局

秦州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日前成功破获一起有偿代还信用卡诈骗案。

8月15日晚,李先生在天水市某网站的广告平台上,看到一条有偿代还信用卡的广告。广告上称,只要帮他人偿还一笔信用卡,就可以获取200元的“好处费”。李先生按照广告上预留的电话号码、微信等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对方在微信上向李某讲解了操作过程,并承诺,由其先期支付200元给李某作为“代还报酬”,待李某持对方信用卡将欠款代还清后可自行提取代还本金。

8月16日,李先生按照约定,在秦州区的步行街与对方见了面。对方是一名男子,见面后,该男子交给李先生一张信用卡副卡,并告知李先生卡的密码,当场支付给李先生200元报酬后便离开。男子离开后,李先生按照对方要求,通过自己的支付宝将6000元转入对方提供的信用卡里。然而,此后当李先生准备通过手中的信用卡副卡提取自己代还的6000元本金时,竟发现6000元钱已经全部被他人提取。李先生知道自己被骗了,遂来到秦州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秦州警方立即展开侦查。侦查员通过侦查,锁定了目标人物,经受害人李先生辨认,确定宁夏籍男子范某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28日,犯罪嫌疑人范某在陕西省神木市被抓获归案。经审讯,范某对自己流窜至天水,通过天水某网站广告平台发布代还信用卡虚假广告,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范某已被秦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骗局二

微信群里招代理3880换回假“三星”

今年8月,麦积区甘泉镇的何某在微信群里看到一条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诚招代理的广告。广告上说,加盟成为代理后,可以通过网络帮他人代办贷款、信用卡业务,每办成一笔,都有相应的提成。何某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加了广告上的微信号。

微信上,一名自称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人对何某说,公司所有的业务都是通过网络进行的,如果想要成为代理,就要交纳3880元的加盟费购买一台公司办理业务时专用的平板电脑。何某一番考虑之后决定加盟,便通过微信向对方转账了3880元。

没过几天,何某收到了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寄来的“三星”牌平板电脑。何某打开平板电脑想掌握使用方法,尽快开展业务,可还没过3个小时,平板电脑就黑屏不能使用了。他想在微信上询问对方“电脑出了什么故障”,可无论他怎么问,对方都不予理睬。何某遂于9月7日来到麦积公安分局甘泉派出所报了案。

接到何某的报案后,甘泉派出所民警根据何某提供的骗子使用的微信号和快递单上登记的托运人姓名、电话号码等线索展开调查,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河北籍男子李某。通过活动轨迹研判,民警掌握到李某近期一直在河北省三门峡市活动,便立即与三门峡警方取得联系,得知嫌疑人李某及其诈骗团伙成员已被三门峡警方抓获后刑事拘留。

现查明,李某的诈骗团伙通过微信群,以“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九百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名义招纳业务代理,谎称可以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赚取提成,诱骗加盟者以3880元至42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用来办理业务的假冒平板电脑,全国各地已经有多人上当受骗。

五花八门的网络诈骗,让人防不胜防,一不小心就容易上当受骗。近日,天水市就有3名市民不幸中招。

然而,幸运的是,天水警方通过不懈努力,接连破获了这3起网络诈骗案,为群众挽回了损失。

防范提醒

安全底线要守住

无论犯罪分子如何巧立名目、花言巧语,只要守住下列安全底线,就可以让犯罪分子无计可施。

要做到“四要”,即:转账前要通过电话等方式核实确认;手机和电脑要安装安全软件;QQ、微信要开启设备锁及账号保护,提高账户安全等级;网上聊天时要留意系统弹出的防诈骗提醒。

同时要做到“四不要”,即:不要连接陌生wifi,有些wifi容易导致支付账号密码被盗;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不要将支付密码与账号登录密码设为同一个;不要将身份证等个人身份信息保存在手机里。

对骗子来说,煮熟的鸭子也有飞走的时候。清水警方日前就成功帮助刘先生追回被骗子骗走的6200元钱。

清水县的刘先生最近因手头资金紧张,又无抵押物,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贷款,便试图在网上寻找贷款的办法。通过搜索,他在网上找到一个贷款网站,多次浏览了网站的内容,当看到网上诱人的贷款条件后刘先生有些动心,便在该网站预留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8月26日,刘先生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该男子自称是北京某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可以帮助刘先生办理贷款业务。该男子抓住刘先生迫切需要资金的心理,不断介绍“公司的贷款业务”,并列举出办贷快速、手续简单、无需抵押等优势,通过一番交流,取得了刘先生的信任。随后,该男子又说,要办理贷款,刘先生还必须先交纳10000元保证金。刘先生用钱心切,答应了对方的要求,还将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以及电话号码等信息发给了对方。

很快,“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又打来电话,说他已经为刘先生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注册了账号,刘先生只需通过这个支付平台,将10000元转入该男子提供的银行卡,贷款很快就能办下来了。

刘先生按照该男子的提示,登录网络支付平台,准备将10000元分三次进行转账,在成功转账两笔后,经家人提醒,刘先生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便将剩余的3800元转到了自己的银行账户,立即从ATM机上取了出来。

随后,刘先生来到清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了警。与此同时,“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没有收到最后一笔款,便一次次给刘先生打电话,催促刘先生立即交纳保证金尾款。

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判断出刘先生遭遇了网络诈骗。由于骗子不知道刘先生已经报警,办案民警假扮成刘先生,主动拨通了对方的电话。电话中,民警佯称自己在转账时账户出现问题被暂时锁住,只有把先前已经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出的6200元先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上,账户才能激活,随后,自己立即把10000元保证金一次性转给“贷款公司”。

通过多次通话,民警成功取得了对方的信任,几分钟后,骗子把刘先生的6200元又转回到刘先生的账户。刘先生被骗的钱全部被追回。

骗术揭秘

骗局一】有偿代还信用卡诈骗案中,骗子往往利用他人的投机心理,以“轻轻松松操作一下就能赚几百块钱”的假象作诱饵,把信用卡或信用卡的副卡押在受害人手中,待受害人将大笔款项划入信用卡账户后,骗子立即通过网上银行将钱转走或向银行挂失,使受害人不能刷卡取回代还款,手续费没赚到,反而自己的钱打了水漂。

【骗局二】微信群里的代理、加盟信息五花八门,骗子往往抓住受害人想赚钱的心理,骗取加盟费后便玩“消失”。大多数网络上的代办信用卡、贷款业务的广告都是骗子的“诱饵”,这本身也是网络诈骗的形式之一,市民一定要谨慎鉴别真伪,理性投资。

【骗局三】此类网上贷款为典型诈骗手段,骗子通常以快速、手续简单、无需抵押就可办理各种贷款为诱饵,诱骗需要贷款的人上当受骗。一旦受害人主动与骗子联系,对方就会以先支付一定费用证明其有偿还能力等名目为由,让受害人将钱打入指定的账户,循序渐进地骗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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