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解两家人赔偿矛盾 债务互抵 案结事了

天水晚报 2019-05-31 11:12 大字

本报秦安讯【记者于剑倚】两家人因纠纷发生打架事件,分别诉至法院维护权益,导致双方就相互赔偿问题又出现矛盾。在执行法官耐心调解下,两家的纠纷得以化解。

在秦安县李某与王某的人格权纠纷案件中,法院判决王某赔偿李某各种损失共计7000余元。然而在执行通知发出后,被执行人王某未履行赔偿义务,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拘传被执行人王某。

当找到被执行人王某时,王某又拿出了一份生效的法律文书,是关于王某丈夫与李某丈夫的人格权纠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确定李某丈夫赔偿王某丈夫各种损失3000余元。原来,这两家人因矛盾分别相互打架,且分别起诉至法院,才出现了上述两份判决,而判决的内容分别是他们两家人的妻子之间和丈夫之间互担给付义务。

执行法官考虑到,这两份判决的标的虽然不大,看似没有任何关联,但两家人互有给付义务,如果这两份判决不能同时兑付,当事人的权益就不能及时保障,也就不能真正化解矛盾纠纷。于是,执行法官耐心地给双方做工作,王某虽同意付清7000余元赔偿,但条件是李某丈夫必须给付他们的损失。而李某情绪较大,不肯赔偿王某丈夫的损失,甚至拒绝领款。执行法官遂通知李某丈夫到法院代理领取执行案款。

李某丈夫到庭后,代理李某领取了执行案款,而当执行法官谈到他与王某丈夫的赔偿时,李某丈夫一直以生效判决没有进入执行程序为由,拒绝给付王某丈夫赔偿款。因协商未果,王某丈夫随即决定当庭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法院在迅速给李某丈夫送达执行通知书后,李某丈夫不得不给付王某丈夫3000余元。

至此,两案得以全部执结,双方权益都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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