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村民财物民警规劝自首

天水晚报 2019-05-16 18:24 大字

本报秦安讯【记者王建华】 秦安县一男子趁同村村民家中无人之际盗窃钱财逃逸,后在民警的规劝下,该男子投案自首。

5月3日,秦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莲花镇某村村民郭某报案,称自己家中被盗,5000多元现金被偷,要求处警。

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通过调查及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的视频监控,发现一名年轻男子有作案嫌疑,但由于嫌疑人作案时进行了伪装,民警无法确定作案嫌疑人的身份。

通过多日的走访调查,民警发现与受害人郭某同村的村民于某有作案嫌疑,而于某在案发当天就失去踪迹。于是,民警对于某的家属展开思想工作,规劝于某投案自首。

最终,犯罪嫌疑人于某于近日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到刑侦大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其利用受害人郭某家中无人之际,翻墙进入盗窃钱财的犯罪事实。

目前,于某已被秦安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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