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载机撞伤路人 法官调解,伤者获赔

天水晚报 2019-02-13 11:12 大字

本报麦积讯【记者王琳】麦积区一男子在回家途中被一辆工程装载机撞伤,花去医疗费数万元。近日在法院的调解下,伤者获赔10余万元。

贵州省男子周某承包了麦积区马跑泉镇一家民房的混凝土浇灌顶子的工程。2018年4月下旬,周某安排来自秦安县的王某在施工中操作装载机,在工程即将结束时,王某清理现场期间操作不当,驾驶的装载机突然前进,将路过该处准备回家的赵某撞伤。当天,赵某被送往天水手足外科医院救治,经诊断,赵某的损伤为左膝部挤压伤,先后两次住院手术,支出医疗费约43000元。

2018年11月中旬,赵某将周某、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4万余元。

根据赵某申请,麦积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某名下的装载机一辆、搅拌机一台及其配套设施予以查封。经司法鉴定,赵某的损伤为十级伤残。法院另查明,在赵某治疗期间,王某垫付医疗费等5000多元,周某垫付医疗费等6000元。

经主审法官刘毓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扣除周某已垫付的医疗费,由周某再赔偿赵某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万元,于2018年底付清;扣除王某已垫付的医疗费,由王某再赔偿赵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5万元,于2018年底给付2万元,2019年6月30日前给付1.4万元,剩余1.1万元于2020年5月1日前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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