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黑名单 处处受限制 “老赖”主动还欠款
本报秦安讯【记者于剑倚】 法院裁决拒不履行,被执行人列入了失信黑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布,因此,生活中处处受限制,不得已,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法院请求撤销黑名单,履行裁决,偿还欠款。
据了解,2016年,秦安县的李某与陈某相恋,在随后的相处中,李某逐渐发现自己与陈某性格不合。2017年12月,二人分手了。事后,由于双方在处理恋爱期间共有财物分割问题上出现分歧,多次协商未果,今年1月,李某将陈某告上法庭。
此案经秦安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陈某于今年2月1日前给付李某8万元,逾期后,每日支付迟延履行金200元,直至履行完毕。调解书送达后,陈某并没有履行义务,无奈之下,今年4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秦安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电话通知了陈某,陈某却以各种理由逃避执行,拒不到庭。经查询李某银行存款等信息,并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对此,秦安县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陈某列入了失信黑名单,并将其相关信息向社会予以公布,通过诚信惩戒的方式促使陈某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两个多月后,由于陈某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生活上处处受限制,不得已来到秦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法院撤销其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他就可以贷款履行裁决了。
近日,陈某履行了8万元及逾期迟延履行金2万元,共计10万元。
又讯【记者于剑倚】 2015年12月,秦安县的薛某经人介绍来到包工头王某的工程队干活。2016年1月,薛某跟随王某干一项院落修建工程,同年10月,工程完工后,经结算,王某应付薛某劳务费四万余元,由于当时资金有限,薛某等少数工人工资未付,后经催要,王某付清了大部分欠款,但尚欠薛某一万元至今未付。期间,薛某多次向王某索要无果,于今年2月,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
经秦安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王某于调解书生效后十五内一次性支付薛某工资一万元。调解书生效后,王某并未履行自己的义务。
今年6月,薛某无奈,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王某支付欠款。法院接到该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王某仍无动于衷,此后失去联系。对此,法院将王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近日,执行法官得知王某的几个孩子都在上学,其中大儿子明年将面临高考。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学业,执行法官及时给王某的家属说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将会影响孩子的学业,甚至会牵扯到孩子以后的就业。
当王某家属得知法院已对王某采取了强制措施,为了孩子的将来考虑,家属立即替王某付清了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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