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阻碍执行 拘留15天罚款1000元

天水日报 2018-06-13 09:44 大字

本报讯【记者景春燕】秦安县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一名严重妨碍执行公务的案外人做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

今年5月,秦安县法院执行局受理了被执行人乔某罚金一案,执行标的额为6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完全有能力履行,但却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近日,法官对乔某依法实施了司法拘传。乔某到法院后,执行干警耐心对其释明法理,但乔某却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劝说无果后,法院决定对乔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此时,被执行人乔某的儿子小乔来到法院,态度蛮横,对执行法官大骂不止,并推搡执行干警,阻碍执行行动正常进行。在法警发出严厉警告后,小乔仍未停止自己的过激行为。秦安县法院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当场对小乔做出司法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金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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