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 依法查封“老赖”的公司

天水日报 2018-05-18 1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景春燕】秦安县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一名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进行了查封。

原告邓某与被告安某因民间借贷纠纷闹上法庭。经秦安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被告安某给付邓某借款本息共计170余万元。但安某始终不履行偿还义务,邓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查询安某名下财产时发现,安某在某公司有股权,法官遂对安某的股权予以冻结,并依法划扣了其银行卡上20万元。5月12日上午,法官又前往安某位于秦安县安伏镇的公司,对该公司的厂房、办公楼、生产车间等财产依法进行了查封。

新闻推荐

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洁 ——记秦安县环卫所环卫工人伏四世

□本报记者罗双红作为秦安县环卫所一名普通环卫工人,两年来,伏四世对工作一直任劳任怨,认真负责,敬业尽职,全身心...

秦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秦安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