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小孩将头伸出车顶窗

天水日报 2018-05-09 10:21 大字

本报讯【记者何慧娟】5月2日下午,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通过监控平台发现在辖区G310公路天水至秦安方向行驶的一白色轿车上一小孩将头部伸出天窗,玩的不亦乐乎,而车内家长也并未制止。

“在汽车行驶时,儿童将头伸出天窗,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风险,在车辆运行状态下,如果遇意外情况紧急刹车,或遭遇后车碰撞时,由于惯性极易将儿童甩出车外。同时,车外可能存在线缆、树木或前车抛出的垃圾、车轮溅飞的石块等。”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说,在车辆运行时将头或手伸出车外的话,一旦被车外电缆等挂上或被飞石砸中,将造成巨大的伤害。

民警介绍,在日常交通事故处理中,他们也见过许多坐在车内的驾乘人员由于未系安全带而被甩出车外的情况,更何况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半身露在车外的儿童。另外,由于儿童生性好动,如果在头部伸出车外时,手不小心触碰天窗开关,也很可能会造成颈部被夹的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驾乘人员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否则将构成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在此秦安交警提醒:车辆行驶中将身体部位伸出车外存在安全隐患,乘车人应及时预见到该行为的后果并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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