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2017年度年报的公告

天水日报 2018-03-26 10:36 大字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凡在2017年12月31日前在天水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报送并公示2017年度的年度报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

在天水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下列类型的市场主体,需要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已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除外):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以上企业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3.个体工商户。

2017年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自2018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的时间

2018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年度报告报送公示途径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须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http://gs.gsxt.gov.cn)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也可以向所在地工商所报送纸质报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中下载。

首次填报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先进行“企业联络员注册”,将《市场主体联络员备案申请书》报登记机关备案后,方可登录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因企业联络员或联络员手机号码发生改变的,应先进行“企业联络员变更”,将《市场主体联络员变更申请书》报登记机关备案后,再登录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四、年度报告公示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社保事项:企业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等信息;

8.统计事项: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9.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企业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至九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

1.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3.分支机构情况信息;

4.资产状况信息;

5.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等信息;

6.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成员人数、从业人数、女性从业人员等信息;

7.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资产状况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党建信息;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它信息。

五、年报责任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对年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未在法定期限内报送并公示年报的,以及在年报公示信息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公示,形成永久的失信记录。

六、注意事项

1.联络员未备案的企业,需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窗口或企业监管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后再报送年度报告。

2.联络员发生变更或联络员手机号码变动的企业,请企业到注册登记窗口或企业监管机构办理变更备案登记后,再报送年度报告。

3.企业联络员在报送年报信息时,要本着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仔细核对报送的各项信息,填报错误的应在6月30日前自行修改。

4.年报系统将于6月30日24时关闭,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访问量大,请企业联络员尽量在6月15日前完成年报,以免网络拥堵延误年报。

5.企业联络员在报送年报信息时,必须在“其它自行公示信息填报”窗口中填报并公示企业的产生的即时信息,即:公司股东信息、股权转让信息,企业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和著作权)出质信息。

6.年报工作结束后,工商部门将按不少于3%的比例随机抽取核查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会被列入(或标注)经营异常名录(或状态),并向社会公示。

七、咨询电话

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0938-8571093

0938-8211089

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业务咨询电话:0938-49025820938-6835379

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景区分局业务咨询电话:0938-8399181

秦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0938-8217608

麦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业务咨询电话:0938-2735975

秦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0938-6525461

甘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0938-5622270

武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0938-3429197

清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0938-7156569

张家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0938-7816059

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3月26日

新闻推荐

今年首批省“最美人物”名单公布 天水市侯天才入选

本报讯【记者姬旺芳】日前,2018年第一批甘肃省“最美人物”名单公布,高银、谢村选、侯天才、胡中山、李晓梅入选。侯天才,现任甘肃天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多年来,侯天才情系公益事业...

秦安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秦安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