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爱心”组织传销骗钱男子被判刑十个月

天水晚报 2019-11-18 11:59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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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秦州讯【记者裴婷婷】近年来,非法传销借力互联网,打着“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行骗活动。前不久,秦州区人民法院刑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6年8月,坚某经童某介绍推荐,注册并激活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传销组织网站“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以下简称“善心汇”),成为会员。该组织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为名,依托“善心汇”会员管理平台,以高额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为诱饵,不断发展会员吸收资金。

坚某在天水地区通过互联网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及面谈等方式宣传拉拢身边亲属、朋友加入“善心汇”传销组织,继而不断发展会员加入并推动会员发展下线,以获得收益及向下线转售善种子、善心币获利,坚某迅速成为“善心汇”某主,属于高级会员。

法院通过调查发现,坚某的账户在整个会员网络中处于第9层,其下级网络有7层,834个会员账号,直接下级68人。该账户共完成18次赠与,累计214000元,17次受助,累计280600元。截止2017年7月24日,已支出善种子754个,剩余善种子7个,已支出善心币3871个,剩余善心币65个,已支出善金币1630个,剩余善金币90864个,管理钱包已支出71840元、剩余18524元。

审理后,法院判决被告人坚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决现已生效。

秦州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周晓晓提醒市民,要深刻认识到非法传销的危害性,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谨防参与合法外衣下的非法传销活动,积极主动打击非法传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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