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承丈夫遗产母亲起诉女儿

天水晚报 2019-11-15 13:55 大字

本报麦积讯【记者王琳】麦积区一位老太太在丈夫去世后,为解决丈夫生前存款,将独生女儿起诉到法院。在法官的调解下,几百元存款归老太太所有。

现年68岁的刘某祖籍山东,无固定职业,早年她与丈夫齐某结婚后就居住在麦积区,生育有一女小齐。丈夫齐某于2017年底去世后,刘某现住在兰州市。因齐某的父母多年前去世,故齐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刘某、女儿小齐。

齐某去世后,其遗留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账户内有存款411元。由于刘某不是唯一的继承人,无法取款,刘某便将女儿小齐起诉至麦积区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判决丈夫齐某遗留的存款410多元。

审理中,法官温朝晖主持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齐某在银行账户内存款410多元归原告所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刘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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