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1万只认3千证人出庭才予承认
本报秦州讯【记者蔚军平】一男子好心出借1万元钱,借款到期后催要无果,便起诉至法院,可对方只承认借款3千元。在担保人出庭作证下,对方才承认了事实,并承诺在期限内偿还。
2012年1月,秦州区的王某向甄某借款1万元,双方约定按月利率2%计息,期限一年,并由亲戚签字为其做担保人。2013年1月借款到期,甄某向王某多次催要,王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拖,分文未还,甄某便将王某起诉至秦州区人民法院藉口法庭。
据藉口法庭何文斌介绍,法庭在送达传票期间,王某承认向甄某只借款3千元,借1万元并不是事实。开庭前,法庭依据甄某的申请,依法传唤担保人出庭作证。审理中,甄某讲明借款是分两次借给王某的,第一次是2010年借款3千元给王某,后又于2012年借款7千元给王某,两次共借给王某1万元。证人也当庭陈述了甄某所述借款的详细过程,王某随后承认了借款1万元的事实,并表示同意归还甄某的借款,但希望甄某能对利息作出让步。
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协商处理。王某说明自己的实际困难后,甄某表示理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王某于2019年12月30日前归还甄某借款本金1万元以及利息8400元。
法官提醒,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者虽然利润丰厚,但也隐藏着巨大风险,要考虑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切莫因碍于面子或贪图高息而盲目出借,更不能收取高额利息。
欠了几年了, 这钱该还了
等有钱了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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