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经本局立案调查,天水保利鑫安商贸有限公司、甘肃汉唐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两户企业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之规定,本局拟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
因当事人查无下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三十三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现以公告方式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果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应当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吴峰
联系电话:0938-8527306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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